基坑事故建设单位位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
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管理,施工人员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整改措施。
3、监理单位未能对施工过程进行规范化的监督,无法保证项目的安全性。
4、地下水流量大,地下水压力大,造成了基坑内部水平力不平衡。
5、地质条件恶劣(如多侧向裂隙多、弱风化带多等情况)使得土体强度减弱,易产生局部流动性。
6、仓壁及回填材料不合格或者不当使用,导致仓壁出现裂隙,形成了土体中的水浸透区,从而影响了整个回填物的物理性能。
间接原因:
1. 政府部门对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不到位;
2. 工作人员对作业风险评估不到位;
3. 社会舆论作用存在一定影响;
4. 政府部门所得凭证存在一定问题;
5. 社会风气存在一定问题;
6. 技术人员学历学习情况存在一定问题;
创作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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