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有关留守儿童的最新政策
中国政府针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日益加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他们正常成长。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守儿童保护法》。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守儿童保护法》,明确了留守儿童的权利义务,明确了社会各方应尽的义务,为留守儿童发声、追求权利、享受服务奠定了法律依据。
2、“三个一扶”工作机制。2019年4月起启动“三个一扶”工作机制:一是由厅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牵头负责;二是由厅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牵头联合落实;三是将扶贫开发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任何一个或几个部门牵头开展工作。
3、开通领养通道。2020年4月起地方人民政府要对领养意愿者进行能力评估考核并提供必要的教育帮扶提供必要的教育帮扶, 并通过省内外领养通道, 积极对外进行孤独子女领养形成包含省内外孤独子女地方性领养体系, 使得孤独子女能得到正当考量, 解决生存困难, 受到呵护.
4、大力发展义工服务体系。2020年7月起启动大量义工形成义工体系, 根据不同区县情况, 积极开发义工小队; 通过集中性志愿者教育集中性志愿者教育; 通过街道(乡) (村) 基层志愿者带好孩子; 开发几个小时每周一天半天志愾者; 通过申请成立志感者协会; 武装志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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