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商预定三百多零部件,求最少再订多少可均分7线
解:设C工厂预定零部件数量为x个,则B工厂预定零部件数量为$(1+\dfrac{3}{5})x=\dfrac{8}{5}x$(个),A工厂预定零部件数量为$\dfrac{4}{5}\times (\dfrac{8}{5}x+x)=\dfrac{72}{25}x$(个)。
因为总零件数大于300,所以有$\dfrac{72}{25}x+\dfrac{8}{5}x+x>300$,解得$x>\dfrac{625}{39}$。
若要将这些零件平均分配到7个组装线上,则每条组装线上的零件应为整数个,即总零件数除以7也应为整数个。又因为$\dfrac{72}{25}x+\dfrac{8}{5}x+x=3\times 24x$,且$3\times 24x$是7的倍数,所以当$x=55$时,$3\times 24x=3780$,符合题意。
因此,该厂商至少再多预定$3780-3000$ $=780$(个)零部件,就能将这些零部件平均分配到7个组装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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